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那么2020年江苏最新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江苏社保缴费比例的相关知识。
2019年江苏社保新政:7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据中国江苏网报道,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保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政策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将由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
6月底前,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直按照江苏省上一年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从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
一、2019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江苏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68元。
2、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注:江苏省是依据2019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2019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二、2019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江苏首次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