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他的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那么山东设备缴费基数是多少呢?山东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山东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
由于采用数据来源渠道有限,加之计算方法的问题,以下计算仅仅是个人的推算,具体数字以官方正式通知为准。本文仅供研究参考之用,如作其他用途,一概与本人无关!
2019年4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鲁政办发〔2019〕14号《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提出降低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
根据该方案,社保缴费基数将由原来的依据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变为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这中间的差别有多大呢,笔者尝试一下进行简单计算。首先看一下去年的缴费基数:
去年的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平均工资是69305元,最低缴费基数3465元,而今年的是75125元 ,按照以前的计算方法的话最低缴费基数是3756.25元。
而按照鲁政办发〔2019〕14号《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中的规定,则要考虑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然后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上年度我省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是55350元。
那么下一步的关键就是如何进行加权计算了。根据山东省统计局的统计年鉴,我省就业人数中在城镇非私营企业的大约占30.5%,在私营企业的大约占69.5%。
按此比例进行大约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
61381.375元,折合每月5115.11元。如果还是按照以前计算方法,最低缴费基数则大约为30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