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企业女职工住院生育费所需资料
申请材料:
1 门诊、住院发票(已在医院结算不提供) 原件 1份 医院提供 纸质
2 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已在医院结算不提供) 原件 1份 医院提供 纸质
3 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原件 1份 医院 提供纸质
4 身份证 复印件1份 职工 纸质
5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第一孩登记本 复印件1份 职工提供 纸质
6 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1份 职工提供 纸质
7 生育保险手册(2、10页) 复印件 1份 职工提供 纸质
8 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号 复印件1份 职工提供 纸质
9 女职工生育基金补偿明细表(单位盖章)原件 1份 企业提供 纸质
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报窗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参保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支付 审核合格后,支付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3、手册发放 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由窗口统一发放《生育保险手册》。
二、德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有所提高,职工顺产、难产、剖宫产、产前检查、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整体测算提高35%左右。按照调整后的新政策,分娩类生育实行限额结算方式,顺产1600元,侧切分娩2000元,剖宫产3100元。
在特殊情况下分娩,新政策更显民生关怀。部分疾病实行目录内“零”负担,如产后(流引产后)出血手术治疗、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疾病的主要特点是病情较严重,医疗费用高,一旦发生,大部分家庭难以承受,针对这类疾病的特殊性,根据德州市基金运行情况,经周密测算及专家论证,实行了按项目据实结算,大大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
另外,对参保职工回原籍分娩等特殊情况,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分娩类的医疗费用,按照顺产1280元,侧切1600元,剖宫产2480元的标准给予报销。
三、德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四、德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医疗费结算携带材料:
(一)正常情况持《德州市生育保险手册》。
(二) 特殊情况:参保职工回原籍分娩的,需提供结婚证、生育证、出院小结、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生育保险医疗补助金申请书、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院小结、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的证明等材料。
2、生育津贴领取携带材料:
新生儿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流产、引产证明,以及出院小结、生育证、《德州市生育保险手册》、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
办理机构:市社会保险中心医保处工伤生育科
办理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1层服务大厅
办理电话:263582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下午17:30
注:周六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