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社平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职工:2017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6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7403元(5801×300%)的,以1740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481元(5801×60%)的,以3481元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481元(60%)或5801元(100%)确定。
西安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失业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3、医疗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西安社保缴费基数
2016西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调了,西安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有新变化。西安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25万元。
此次调整,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西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政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7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500元。
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纳入西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含普通和长效干扰素两类)进行抗病毒治疗纳入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社保基数怎么算
西安市人社局在2016年7月公布了西安市2015年社会平均工资,同时确定了2016西安社保最低基数为养老2845元,四险为3160元,住房公积金为148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4741.33元,2016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45元,上限(300%)为14225元。
四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9元,月平均工资为5266.58元,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160元,上限(300%)为15800元。
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66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970元/月。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