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比的19389元提高了1869元;
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834元,较之去年上涨249元;
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最低不低于4252元,较之去年上涨374元。
月收入超过21258元的,缴费基数按21258元计算;月收入低于2834元的,缴费基数按2834元计算;而对于月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间的,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对于个人存档人员,须缴纳的三险最低月缴费948.01元,较之去年需多缴83.31元;最高月缴费1849.43元,较之去年需多缴162.59元。
以上缴费基数自7月起执行。
北京市2017社保新政策:
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从养老钱袋子、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新型养老模式等方面,展现了北京养老事业的新蓝图。
到2020年,本市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将动态保持在40张,老人居家养老将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帮扶,全市将建设1000个社区养老驿站,本市疏解腾退的厂房、校舍、培训中心等设施都将优先用于养老。
基础养老金将适度提高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本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及以上,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逐年提高。
同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也将得到完善,鼓励多缴多得。
物价涨,养老金涨不涨?规划明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增长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合理调整,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
同时,将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