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上查询很方便,不用我们跑到当地的社保局去查了,这样跑去查也很麻烦,如今的人们只需快速动几下电脑即可。此方法不但省话费,还可以省时间呢,在百度首页搜索“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搜索。
点击下面链接,进入全国社保查询个人账户平台进行查询。
在新界面找到最上方的导航栏,点一下“社保查询”,
或者直接在页面上点一下自己所在省份,也可进入本省的社保查询导航页面进行查询就好。
这时会跳出一个新的界面,显示最醒目的提示图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查询等信息,根据自己想要查询来进行即可。
社保个人账户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分类
社保个人账户: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
社保卡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查询说明
个人账户查询(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养老保险查询在各城区社保所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养老保险问题1、身份证号码重复:1) 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3)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2)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3)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5)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7)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1]
查询范围转入每年4月底之前的转入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每年5月以后的转入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
数据的安全性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您查询的养老保险账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
注意事项
员工查询信息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查询信息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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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热点业务问答
01
问:我是148号文转移人员,已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月数不够,可否补缴?
答:现在山东省出台了29号文,如果您符合补缴条件的话可以补缴。
补缴条件如下:
第一类:以个人身份补缴
一种是具有我市户籍,曾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年龄要求为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应保未保或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类:以单位形式补缴
我市企业职工中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到户籍地社保部门咨询办理补缴等手续。咨询电话:66798091。
02
问:由于社平工资变动,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缴费标准是多少?该如何补缴?
答:由于新的社平工资调整,现将农商银行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1、投保档次:60%,基数:2686元;
养老:537.20元/月,医疗:295.46元/月;合计实缴:832.66元/月。
2、投保档次:100%,基数:4476元;
养老:895.20元/月,医疗:492.36元/月;合计实缴:1387.56元/月。
注:由于社平工资变动,将进行1-5月份的差额补收,请及时存足款额。
补缴方式:
1.由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6月当期缴费执行新标准,同时1-5月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由银行代扣相关费用。
2.农商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7月5日前足额存款,由银行代扣7月份保险费及1?5月份基数调整差额。
3. 企业参保的职工,基数调整差额分为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其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原所在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在职职工的由现单位代扣代缴。离职职工的由职工自行缴纳。
另外,1-6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6月22日起,可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阳区山城路195号)一楼社保业务窗口(13至18号),补缴基数差额,足额缴费后,退休部门予以调整待遇。咨询电话6679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