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一)《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修改主管部门或其它项目,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关批准机关变更的材料.
(三)修改社保支付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或征收社保费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的需提供与我局签订的《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二份)和单位所报账户是社保基金专户还是一般结算账户的证明。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接收变更登记申请资料后,要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同时发给更正后的资料。
三、其它事项
(一)涉及修改社保管理机关代码、单位社保号、纳税人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缴费人名称、社保登记状态、行业分类、缴费单位类型、登记日期、地税城市、缴费人地址、联系电话、登记机关代码、税务管理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手机号码、变动类型、变动日期、经济类型、单位所在地、法人公民身份号码、邮政编码、征收社保费的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的,请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
(二)变更信息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的,请先到地税部门更正,并于办理更正次日起30日内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原件到我局办理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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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保险的办理进行登记
A、申请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B、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的主管人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向申请登记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C、申请登记的参保单位要按照《社会保险合问登记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D、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对登记单位的填写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E、登记单位领到《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情况办理参保手续。
梅州市办理社保的整个流程
各类企业对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应到市统筹办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其业务程序是:
A、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B、根据审档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梅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C、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梅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D、将填报好的《梅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报送各业务口主管人进行核对。
E、经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各主管人业务办公印签和私人印签,并注明办理日期。
F、按照规定的业务办公时间进行输机,打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