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再次出台一批减轻企业社保负担的新政。据厦门市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测算数据分析,这批新政今年将为该市企业减负5.69亿元,若再加上年初已执行的第一批政策,全年将为企业减负逾23亿元。
据介绍,厦门新一轮社保费政策,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4个险种,执行期为今年6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方面,单位缴费费率在去年已由2%下调为1.5%的基础上,再次下调至1%,此举将为用人单位减负1.76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下限由原来按厦门社会平均工资的60%(度为3036元),调整为按目前全市最低工资(1500元)标准执行。对职工(不含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实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低收入人群,允许在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按其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据统计,该项政策年内可让用人单位和个人少缴0.5亿元。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新政规定,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即,在今年3月对单位(含本市城镇职工和外来工)缴费比例下调1%的基础上,对本市城镇职工再下调1%。该举措今年预计可实现减负2.28亿元。
工伤保险费率也在现行基础上减半执行,综合费率在去年从0.83%降至0.677%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执行至0.34%,此举可为企业减负1.15亿元。
度厦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最新消息
度(7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10日正式启动。地税部门提醒参保人,申报结束时间将提前至6月19日,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通过地税网站或地税办税服务厅尽早申报。
据了解,为确保今年7月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6月20日起,厦门地税社保系统将全面停机,开展缴费基数结转和系统迁移工作。因此,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也相应提前到6月19日结束。
地税部门提醒,职工工伤保险关系是自申报次日起生效,所以6月20日至7月7日,地税社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增员应及时到地税窗口办理增员报备,避免影响工伤保险等社保待遇的享受。
申报口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等待全市社平工资公布后,再进行申报呢?
地税人员表示,厦门在岗职工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是以职工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口径,因此用人单位无需等待全市社平工资公布,以免集中申报导致网络堵塞而申报不成功;但对于已申报的数据,务必要确认是否成功。
需要提醒的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申报,其参保人员新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对以独立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失业个人来说,本年度申报仍采用“不变不报”的原则。也就是说,个人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须再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按原缴费档次作为个人2016社保年度的缴费档次。
生育保险:费率有下调
值得一提的是,度厦门社会保险减负力度更大了。据介绍,为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今年,市政府制定了“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了多项社会保险费减负政策,未来还会有新的减负政策出台。今年7月起,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就将从之前的0.8%下调为0.7%。
地税部门也提醒说,各险种缴费基数、比例以及缴费标准上下限如有新的调整,以政府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企业和个人可实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