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哈尔滨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职:
一级:94%
二级:91%
三级:88%
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分别降低三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
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符合规定费用的90%,个人自付10%。
1.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标准:
就医类别 | 住院起付标准(元) |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成人居民 | ||||
学生儿童 | ||||
哈市定点医院就医 | 无等级医院 | 100 | 90% | 90% |
一级定点医院 | 240 | 90% | 90% | |
二级定点医院 | 480 | 80% | 80% | |
三级定点医院 | 720 | 80% | 65% | |
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85% | |
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85% | |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90% | 90% | |
其他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70% | |
非定点医院、异地就医 | 急诊、转诊 | 1000 | 60% | 45% |
其他情形 | 1500 | 40% | 30% | |
注:1、参保居民在哈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四院和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下浮3个百分点。 | ||||
2、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 |
2.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支付标准:
项 目 |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 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 |
普通人群 |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返贫致贫人口 | 无 | |
0-2万元(含2万元) | 65% | 70% | |
2-5万元(含5万元) | 70% | 75% | |
5万元以上 | 75% | 80% | |
起付标准为12000元,低保等困难人员起付标准为6000元。 |
3.哈尔滨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居民持本人社保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0%、60%、70%,年度支付限额 500 元。
报销材料
1、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疾病诊断书、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3、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银行账户还需提供开户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转诊患者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7、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复印
报销流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所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医院垫付,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2、异地急诊、异地就诊、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到中国人寿市区各分支公司申请办理个人零星医疗费报销,材料审核,费用核实后,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分别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肾移植术后使用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定点医院购药处方,医院或药店医疗费收据(标明购药名称、数量)、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复印件),依据上述材料建立个人病情档案,确认手术年限,核发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每季度末的20日至25日之间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3、参保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院及外地(不含境外)因公外出、探亲、旅游期间,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已办理异地治疗转诊手续,审批有效期内在异地指定转诊医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在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已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续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6、因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待遇封锁,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费后恢复其医疗待遇的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打架斗殴,酗酒、自杀或者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因素所致伤病或者伤残治疗。
2、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医用材料及治疗等。
3、超出物价规定范围部分的费用。
4、其他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设施费用。
5、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以及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6、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待遇】最高报销限额:18万 一、住院医疗待遇1.起付标准。在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支付。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40元、480元、72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100元...查看更多
办理地点:宝宝户口所在地的居民社区办理。需要材料:0-28天的新生儿:落户的需提供:孩子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出生证明,20元制卡费,当天办理次日生效!没落户的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其他同上。29天后儿童:孩子必须先落户,有户口,孩子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0元制卡费,三个月后生效...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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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保卡??个人账户的构成1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那部分。2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照本人工资或者退休金一定比例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按规定记入的利息。4每月26日至月末单位汇缴次月到账后,次月初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备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照职工年龄分档次,以本人缴费工资或者退休金的下列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年龄在45岁以下,市区的按照1.1%划入,...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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