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率过高亟须制度纠偏
11月1日,在第23届中外管理官产学恳谈会上,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演讲中提到,今年一到三季度,中国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为86.06(元),比上半年增长了1毛6,五险一金总量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不客气地讲,这个数字在全世界(都算)比较高的”。
所谓“五险”,也即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完全承担。“一金”则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五险一金”中,只有“五险”是法定的。
早在举行的中国开放新阶段高峰论坛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曾提及,“"五险"缴费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左右,有些地区更高。”他还指出,根据170多个国家的社保法定缴费率(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缴费率是指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相当于工资或者工资总额的比例)数据,我国的法定缴费率处于全球第13高。如果把公积金算上,李毅中称“五险一金总量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绝非虚言。
五险一金总量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意味着本来可以落到职工腰包里的相当大一部分要缴纳出去,且不能够随便“动用”。尤其是住房公积金,虽然可以在购买住房时使用,但对于一时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来说,这部分钱仍然是“冻结”的,不能用于其基本的生活开销,这就越发使得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企业和职工为职工未来购买保障与安全,但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如何渡过眼下的艰难,比如吃穿住行、孩子的教育等等,显然更为急迫。没有现在,何谓将来?不能很好地解决现在的生活,尤其是不能为孩子的教育等进行有效投入,错过最好的时期,将来的“保障”是难以弥补的。
不是说五险一金不重要,而是缴费比例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就是对现在生活的透支,而未来预期并不明朗,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率,对于低收入群体有现实必要性。
从企业的角度看,社保缴费率比例过高,无疑会让它们承受较大的成本压力,制约其发展活力。尤其是一些底子薄弱的中小微企业,过高的社保缴费率只会让它们不堪重负,不敢招收员工,不敢扩大生产,形不成规模。换而言之,缴费水平过高“绑架”了中小企业。
为了生存和发展,一些中小企业就会剑走偏锋,从其他地方节约成本,比如偷税漏税,以此来弥补社保的硬性支出。5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调研所涉及的1400多家中西部小微企业中,90%的企业存在逃税的操作。其中的原因,除了税费压力太大,还有社保缴费率过高这一推手。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天勇就此评论:“如果办一个企业,社保费率占工资的50%,再加上所得税等,90%的企业不偷漏税可能会倒闭。”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大企业的地位自不待言。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它们“是推动科技进步、税收收入、投资和进出口贸易的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社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放水养鱼”才能扩大税基,增加就业。可是,我国社保缴费率过高制约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社保缴费率过高问题予以制度纠偏,有必要尽快进入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