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合同制 将有五险一金
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新学期起,石狮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今年将有500多位代课教师受益,其中最明显的是个人待遇上增加了“五险一金”。
该局日前出台了《关于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合同教师招聘工作一般在每年的8月份进行,由各学校根据学校编制情况,自己组织进行招聘。
条件上,男性教师年龄要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近5年在石狮本市学校任教且经学校考核优秀的个别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学合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合同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合同教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鹏山工贸学校合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可适当放宽。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聘用后须在3年内获得。
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础性工资由石狮市财政补助,聘用合同教师每月2500元(含财政补助的“五险一金”),一年按12个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则由各学校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自筹发放;保险金缴纳的基数为当年度最低缴纳标准,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200元(聘用学校缴纳100元、个人缴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