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数额标准

更新时间:2023-07-10 05:24:53文/高考志愿库

  5月30日成都市公布了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7644元/年,省平工资为49018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4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634元,上限为12254元。医疗等其他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2382元,上限为11911元。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成都市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养老最低40%,其他60%)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326.80 130.72
医疗保险 6.5% 2.0% 154.83 47.64
失业保险 2.0% 1.0% 47.64 23.82
生育保险 0.6% - 14.29 -
工伤保险 0.6% - 14.29 -
大病保险 1.0% - 23.82 -
合计 - - 581.67 202.18

  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581.67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02.18元。与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35.69减少到581.67元, 减少54.92元,个人由229.81元减少到202.18元,减少27.63元。养老保险1-5月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197元,个人需要补扣78.8元,共计275.8元。

  从6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金额进行调整,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01.72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58.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3.82元。

  公积金方面,成都市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751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07元。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地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70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200元。成都市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调整为1429.32元,企业年金免税上限调整为476.44元。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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