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10月,安排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我省标准为150元/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我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150元/月,发放期为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清凉饮料能否代替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每年6~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普通凉白开并不算做是清凉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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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减轻劳动或运动强度
根据高温天气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一天中气温的最高时间段进行户外工作或者运动。
②多喝水但口渴后不宜狂饮
应适当补充些淡盐(糖)水,因为大量出汗后体内盐分丢失过多,不及时补充盐分,易使体内电解质比例失调,导致代谢紊乱。最好是温开水、绿豆汤或含电解质的饮料。每天喝约1.5至2升水。
③采取必要的防晒措施
需要外出尽量戴太阳镜、遮阳帽或使用遮阳伞,穿着透气、散热的棉、麻或真丝面料衣服。
④保持充足睡眠
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睡眠时注意不要躺在空调的出风口和电风扇下,以免患上空调病和热伤风。
⑤不宜大量饮酒
人体在夏季受气温影响极易积蕴湿热,若大量饮酒,更会助热生湿,无异于火上浇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