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山东省残疾人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省财政厅消息,为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今年山东省财政安排3.5亿元,比上年增长42%,支持各地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扩面政策。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所有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在保障重度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基础上,扩大到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实现重度残疾人全覆盖。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分类补助。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后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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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审批管理建立了长效机制
近日,山东省微山县为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县残联、县民政局专门对关于贯彻落实《微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进行座谈梳理,形成会议纪要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助力贫困残疾人精准兜底脱贫。
据悉,微山县在已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与分工,召开专题座谈会,规范了“两项补贴”的发放与管理。
一是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要切实负责,严格标准,把好初审关,要落实好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进退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退出救助范围。
二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于每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退出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名单报送县残联。县残联于每月20日前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并将审核合格材料、退出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名单转送县民政局。
三是县民政局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定,审定合格材料(含电子版)及时下发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乡镇(街道、开发区)收集整理账号,及时报送县民政局,对不再符合享受“两项补贴”对象,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上报变更信息,由县民政局删除退出“两项补贴”残疾人基本信息,并停发补贴。
四是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申请拨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启用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山东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
该系统依托全省民政“金民工程”搭建,实现了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审批、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与全省社会救助、殡葬和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等关联,实现了数据信息动态共享和核对,全面提升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下一步,全省将逐步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的录入工作,做到应录尽录,不漏人不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