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标题:关于开展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改造提升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附议人: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卫生局主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协办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
用药用械安全是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区共有各类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125家,覆盖了镇海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就近无医疗保障村民的就医诊疗,是我区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
但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部分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相对重视程度尚不够,条件有的还处于比较简陋状态,如药房未单独设置、与诊疗场所混设、且有个别诊所与生活场所未相对隔离、无防潮设施,药品的储存尤其是夏秋季很难达到规定硬件要求,上述问题的存在对这部分群体就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
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公共财政投入没有覆盖到这类诊所,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资金来源大多为个人或集体出资,自我改造提升的主观意识不强。二是部分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主体责任意识相对缺失,以“夫妻老婆诊所”为多,年龄偏大,且地处偏远山区及各村落为多,持续的硬件设施投入相对较少,加之就诊的患者大多消费层次相对较低,只求价格便宜,不求就诊质量。三是部门把关还需进一步提高,管理的制度设计和管理的频次需要加大,市场退出机制尚不够完善。
建议:
1、由政府牵头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保障,必须考虑纳入惠及民生的大医疗的范畴来进行统筹,分三年计划来做提升改造的整体规划,如有财政资金允许的可能考虑纳入政府实事工程。
2、在个体诊所开办许可准入方面需再严格把关,提高标准,按要求设置相应的药品储存设施设备。
3、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和强化监管职责和执法力度。从大安全的角度考虑还需要加强属地管理的力度。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老城区市容环卫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附议人: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区城管局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
近两年来,我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道路清爽行动”,通过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队伍管理、优化作业模式等措施,老城区市容环卫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我区市容环卫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与宁波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考核标准和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1、设备投入不足,机械保洁率低。2012年5月,宁波市正式开展“道路清爽行动”工作,招宝山街道作为镇海的中心城区列入考核范围。但镇海老城区原有城市规划及道路建设标准较低,道路两侧停车现象普遍,道路基础设施相对陈旧,另外还有许多老小区未实现封闭式物业管理,从而造成道路保洁难度大。宁波市出台的新的《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考核评估标准》,在垃圾数量、人行道清洗、沿街店面垃圾收集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按照辖区现有车辆配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影响考核成绩。
2、保洁员数量不足,人工保洁压力大。根据道路保洁人均面积标准计算,街道保洁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级道路要求每天18小时保洁,按规定应分为3班,人员缺口在20人左右。而目前中心城区因人员不足,每天只能安排2班保洁人员,通过代班或加班的方式延长保洁时间,应对市区各职能部门的检查与考核。但毕竟保洁员也有家庭,也有正常生活的需要,高密度的检查和超负荷的保洁工作使保洁员身心非常疲惫,导致保洁员因故脱岗问题,既影响了道路保洁质量,更影响了市级检查的成绩。
3、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卫保洁工作合力不够。保洁中心虽是环卫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但需要城管(市政、园林)、交警以及物业公司、大工程单位和社区的共同配合,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抓起,需要社区居民、行人、驾驶员以及商业店面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保洁过程中存在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不到位,垃圾乱清倒;店面跨门营业,早餐店、水果店门前垃圾成堆;经营性垃圾乱清倒,垃圾包随意乱扔;道路乱停车,影响机扫效率,增加人扫工作量;大(工程)单位如公交总站、招宝广场、菜场、物业小区等保洁不到位,影响辖区总体保洁工作质量。
4、市民文明意识不强,环卫保洁宣传力度不够。区文明办、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对于环卫保洁工作的宣传内容较少,对“道路清爽行动”工作的宣传也几乎为零,因此,居民群众、店面商户以及企事业单位对于环卫保洁工作了解不够,甚至存在误区:有人认为交了卫生费,就应该乱扔垃圾让保洁员来清扫。还有很多店面商户以及企事业单位对于“门前三包”的内容和要求不了解,《“门前三包”责任书》成了一纸空文,保洁工作难以得到广泛配合。另外,沿街商户、居民行人、私家车主文明意识不强,乱扔垃圾现象严重,很多人认为已交过卫生费,乱扔垃圾理所当然,作为城市的“美容师”们只好任劳任怨做好本职工作。因此,垃圾产生的源头若未得到有效解决,仅依靠环卫保洁工人清扫、捡拾再多的人力和设备都是徒劳。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环卫工作管理,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提升老城区整体形象,建议如下:
1、加大设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的机械化水平。按照《宁波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增加2辆3吨高压清洗车、1辆小型自卸式垃圾收运车和1辆8吨清洗扫路车。
2、增加保洁员数量,提高人工保洁实效。街道及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根据人工保洁和机械保洁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保洁员人数,减轻人工保洁压力。
3、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要以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管理与执法并举和联合执法模式,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积极组建由城管、卫生、交警、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专门的巡逻执法车和有关设备,提高城管执法效率,提升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能力。
4、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一是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加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大范围、高频率舆论宣传声势。二是积极组建“环卫义务监督员”、“环卫文明监察员”及“环卫志愿小分队”等民间环保组织,根据道路等级管理的需要,设岗劝阻不文明现象;三是结合“厚德之城”建设,开展城区“全民保洁”活动,通过发放环保倡议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让市民们自觉摒弃一些生活陋习,让文明成为习惯,争做文明镇海人。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附议人: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卫生局、财政局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
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龙湖镇卫生院)是一所承担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基本功能的医疗机构,内设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口腔科、医技科和公共卫生科等职能科室,同时兼任120急救点与卫生监督协管站功能。下属横溪、河头、田顾、杜夹岙、长石和汶溪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近年来,随着卫生事业的深化改革,医院现有服务用房条件及基本设施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概况
目前全院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2959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312平方米。全院共有业务用房2幢,公共卫生科及放射科用房建于2003年,空间布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均已落后;门诊楼虽新建于2007年,在当时也具有前瞻性,但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不断开展,已满足不了辖区内群众的服务需求。区内其他几家中心(除招宝山街道)业务用房面积均达5000平方米以上,相比该院用房条件已相对落后。
二、存在问题
1、近年来各项体检工作(包括农保人员体检、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体检、参保退休职工体检、老年人体检、精神病人免费体检、征兵目测体检等等)任务越来越重并趋于日常化,但由于医院用房紧张无法设立相对独立的体检中心,体检场所是以临时搭建形式,安排在门诊楼完成,使得门诊拥挤不堪,不能给患者一个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
2、根据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乡镇卫生院创建评审规范中对科室设置要求,该院存在功能分区不合理、部分业务科室使用面积未达标等问题,给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制约。
3、根据《关于明确?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中心护理康复床位的通知》(镇卫行〔2012〕72号)中对于护理康复床位设置要求,该院应设护理康复床位30张,但因为没有房间可以设置康复床位,目前康复部仍未设置,未真正做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4、中医科室业务用房紧张,一些中医特色疗法无法顺利开展,成为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三、相关建议
扩建现有的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公共卫生科、放射科用房和附属用房拆除改建;或者在九龙湖镇范围内另行选址,新建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论是改建或新建,其业务用房面积要确保在5000平方米以上,内部装修及色彩要求温馨、舒适,体现人文关怀。建议区政府早日列入议事日程予以重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