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和小时工资是用人单位计算加班费时的重要依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休息日可以不支付工资,平均全年有52周,每周应休息2天,全年休息日为52×2=104天。
全年计薪天数=365?104=261天
月计薪天数=261÷12=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工资收入/174
温馨提示:
1、此处的月工资都是指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具体见专题一工资的范畴。
2、停产期间,企业安排职工零星复工的,应在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另行支付工作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
3、由于职工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可以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和日、小时工资计算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此时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延伸阅读】
春节加班费可抵17倍日工资
节后,很多单位的人事部门就要统计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并计算加班工资了。虽然有人节日没顾上与家人团聚,但高达17倍的日均工资也给加班族一个大大的回报。
据春节放假安排,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大年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算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而其他几天则是相邻两个周末的调休。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其余4天应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我国的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日工资基数就是由职工个人的月薪与制度计薪日相除得来。以一名月薪8000元的员工为例,如果他在春节期间一直在岗工作的话,他这几天的加班费应为:初一至初三800021.75300%3=3310元,除夕、初四至初六800021.75200%4=2943元,合计6253元。这样算来,这名职工春节7天的加班费是他平时17倍的日工资。
如今很多年轻的打工族会趁着春节期间岗多人少的机会留在大城市“蹲班”。“他们几个主动提出过年留在这加班。”经营一家大型网吧的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网吧过年也正常营业,前几年一到过年他就犯愁,网管都回家了,他只能自己顶上,除夕下午匆匆赶回父母家里,大年初二一早就要赶回店里。而近两年,他似乎不再为这个问题担忧,因为几个网管都愿意留在北京加班。“现在年轻人不一定非要赶在春节回去探亲。比如我这网吧,有些人想不通网吧为什么大过年的还开门,谁会来上网?其实还真不少,就是因为很多人过年不回家,要找个地方打发时间。我这几个网管,过年这几天不光工资高,我还给他们每人1000元的红包,年夜饭也给他们报销。这两年基本不愁过年没人上班,提前一个月就有人打招呼要留下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