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发布的重要劳动法法律法规全文(三)

更新时间:2023-07-10 21:04:57文/高考志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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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根据该《意见稿》,广东省拟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至0.8%,个人缴费费率下调至0.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6日发布)

【内容提示】《意见稿》拟进一步完善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伤保险费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深圳市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3月10日发布)

【内容提示】补贴对象为市属各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即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和残疾毕业生。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的公告(3月26日发布/3月26日实施)

【内容提示】《公告》明确,1月1日后由深圳市接收的高考志愿库、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本科以上学历;第二,具有本市户籍;第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的通告(3月18日发布/3月18日实施)

【内容提示】《通告》明确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同时,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保人门急诊诊金减免及就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26日发布/3月29日实施)

【内容提示】根据《通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的17家公立医院住院,所发生的住院诊查费由个人先自费10%后,剩余部分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我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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