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510元
2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从5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13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12.5元/小时调整为14.4元/小时。
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对因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引发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介入、早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记者了解到,近日周边城市也有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将于3月1日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为18.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