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的高低是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重要反映,也是国家重视基础教育的重要体现。教师的工资水平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人才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意愿和现有中小学教师的保持率。在我国,尤其是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形成以后,办学条件等硬件建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影响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8日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国330万乡村教师的待遇有望大幅提高。《计划》明确提出,统一城乡教师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为提高乡村教师荣誉感,《计划》特别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指出,除提高待遇外,还要依法保证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教育部已出台多个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文件,目前关键靠落实”,他表示,下一步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此外,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文件明确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各地将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向乡村教师倾斜。
下一步,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城镇教师评高级职称需乡村任教一年
许涛坦言,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队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文件也鼓励城镇教师向乡村的流动。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此外,地方将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禁止长期聘用“临时工”教师
多年来,城市教师编制标准明显高于乡村教师。这一现象将得到扭转。文件提出,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此外,还将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此外,许涛也坦言,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有编不补、长期聘用教师的情况。对此,文件明确提出,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