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计划正在推进,部分地区乡村教师待遇已经高于中心城区教师。同时,教育部已会同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50项具体的项目和工程,确保经过几年的努力,使中西部最差地方的最差学校都达到基本的办学标准。
150项具体的项目为中西部教育发展补“短板”
4月27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部署了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补“短板”。
陈舜表示,之所以出台这一政策,是因为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东中西部教育差距比较大。为了缩小这个差距,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比如为了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国家实施了“两基”攻坚计划;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国家实施了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为了配强师资队伍,国家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为了资助困难家庭,国家实施了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国家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
这一系列倾斜政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中西部的办学能力,但总的看来,缩小教育差距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中西部一些特殊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育发展仍然存在特殊的困难,如果不采取特殊的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提升的速度,这些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
“实现国家教育现代化,关键在中西部,重点在中西部,难点也在中西部。”陈舜透露,目前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实际上是一个兜底规划,主要是针对中西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统筹整合政策措施,提出了150项具体的项目和工程,确保经过几年的努力,使中西部最差的地方最差的学校都达到基本的办学标准。”陈舜说,《指导意见》也是一个行动计划,通过调整资源配置方式,集中力量从最困难的地区做起,从最困难的学校做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抬高底部,确保到2020年中西部所有地区的教育发展达到与多面建成小康社会相一致的水平。
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提到“多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师工资。但如何增加?调研组建议如下:
一是优化教师工资结构。建议将70%的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资合并,作为基础性工资;取消扣除30%的绩效工资的做法,将这部分金额独立,设为“绩效奖励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绩效奖励金”预算,奖励奋战在一线讲坛上的教师,劳者多得。
二是建议增加教龄补贴,3-10元的教龄补贴将使老教师寒心。切实落实《计划》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鼓励”。
三是“国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10%工资和薪级工资)继续由中央统筹,我们建议各项补贴、绩效奖励金由市(地级市)一级或更高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来统筹,确保同一地区(地级市)之内统一等量,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公平。
教师的工资差异主要体现在职称级别
具体就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趋势看,教师即便是涨薪也一定不会在旧有的工资制度上进行简单的增资操作,这样简单增资操作过去有过,但是对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作用不大。2006年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启动,明确了教师工资的结构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即便是做了部分改革,实际上教师的工资差异还主要体现在职称级别的差别上,即,教师的职称级别升级同时意味着工资升级。
如果一个教师的职称长时间不变,其工资待遇也就很难变化。有不少教师好不容易评上了高级职称,却也中年已过,快退休了,快到站了,继续奉献,精力和心力已匮。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职称绑架教师既得利益,还形成高级职称的竞争和评聘过程的种种歪风邪气,因为现行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不能科学地综合地鉴定教师真实的教学教研水平,其功利功能远远大于甄别教师人才和激励教师人才的功能。而这种状态是不公平的,也是广大教师最为不满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