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早就出台了相关政策: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158天。
新规进行了调整:
1、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长沙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生育津贴一览
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
究竟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工资基数指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个例子:如果小M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而小M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0000元,则小M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小M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