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调娄底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娄底市发改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湘潭-娄底-邵阳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466号),将娄底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下调0.075元/立方米,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同步联动下调娄底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调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从2.79元/立方米下调至2.71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3.48元/立方米下调至3.405元/立方米。
二、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与湘发改价调〔2020〕466号实施时间同步。
湖南省发改委官网发布《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对原有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后重新印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与前面对比,《办法》实质内容基本无变化。
阶梯收费标准:
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
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
ps: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优惠政策:
1、五口以上家庭可申请二档气价优惠
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2、学校等特殊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