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低保标准最新,桂林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2023-07-09 12:05:55文/高考志愿库

为更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以来,桂林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社保民生政策,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平均补助水平。2020年,桂林市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750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达390元以上。1至7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528.5万元,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达到393元。

二是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双向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桂林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桂林市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对于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老年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待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与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人口、监测人口进行全面数据比对,建立相关台账,确保及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桂林市农村低保对象19.84万人,其中未脱贫对象13484人。

二、社会救助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解决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今年以来,全市城镇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水平每人每月达960元,照料护理费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月1400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已为663人累计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555.1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最高可达5万元,并实行现金救助与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及时将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015万元(实物折价56.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890人次。

三是全面推行网上自助申请社会救助。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村(居)委会干部可以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平台,足不出户申请社会救助,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三、特殊人群保障

一是不断提高孤儿养育保障。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机构抚养孤儿提高至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提高至800元,2020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338.96万元。同时,桂林市财政积极为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保障,上半年,全市共计审批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11人次,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补差发放,发放金额共计72.66万元。

二是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力争做到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截至今年7月底,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68万人次、2035.0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94万人次、2555.17万元。

三是对部分在校生提供财力支持。从2019年下半学年起,对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中专学历以上在校生发放“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万元,89名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获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四、养老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680万元,用于支持阳朔、永福两县养老福利机构建设;争取自治区福彩公益金3462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福利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千名老年人口床位数达到28.7张,各县(市、区)千名老人床位数均达到25张以上,养老床位同比增加5996张,新增养老机构2家。

二是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疫情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收入住老年人近7000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暂停服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未发现一例感染,并于4月中旬开始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有序开放。同时,桂林市还于今年2月份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三是积极发放高领老人津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今年以来,桂林市财政发放高龄老人津贴3088万元,惠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13万人。

四是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已为19500名已签约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一直保持90%以上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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