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低保标准2020每月多少钱?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4元,达到每人每年6644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3元,达到每人每月1144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月440元。其他供养标准不提标,按现标准执行。以上各项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各旗县区民政局、财政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为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一)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750元。
(二)农村牧区低保
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4元,达到每人每年6644元。
(三)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3元,达到每人每月1144元。
(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月440元。
其它供养标准不提标,按现标准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以上各项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各旗县区要在2020年5月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将资金补发完毕,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补发。市民政局将在6月底前对新标准执行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