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切实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水平
天水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
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提标1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同步提高
新的指导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
5月底前落实到位
按照新的标准:
城市低保月指导标准由535元提高到589元;
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由4020元提高到4428元
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35元提高到369元、
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18元提高到350元,
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继续保持为84元和58元。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每月由696元、436元分别提高到765元和480元;
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确定为三个档次
一档的(全护理)每月由300元提高到320元,
二档的(半护理)每月由200元提高到220元,
三档的(全自理)每月由100元提高到120元。
近年来,天水市不断健全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物价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同步挂钩,通过实施提标提补措施,切实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使兜底对象在现行扶贫标准下稳定实现“政策性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