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海南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海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从海南省总工会获悉,海南省高温补贴每年在4月-10月发放,共7个月,每天按10元计算,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通知对高温补贴与高温作业做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跟防暑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海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职工一年的高温补贴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