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含水、电安装费用)调整为:
简易结构
240元/M2
砖木结构
520元/M2
砖混结构
7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8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1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350元/M2
(二)农民安置房价格(含200元/M2小区配套设施成本)调整为:
砖木结构
720元/M2
砖混结构
9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10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3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550元/M2
(三)房屋结构差价的结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每级50元/M2结算。
(四)农房安置面积计算和超出面积补偿标准(含200元/M2被拆迁房屋土地成本)调整为:被拆迁农房安置面积按每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M2的标准执行;超出以上标准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砖木结构920元/M2、砖混结构1100元/M2、框架结构1200元/M2予以货币补偿。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调整为:按每户每月600元执行。
二、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三、委托拆迁服务费标准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元/M2执行。
四、提前搬迁补助标准
为鼓励被拆迁人提前搬迁,拆迁人对提前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助,提前搬迁补助标准为:住宅房屋提前搬迁期为规定搬迁期限内的前两个月(按60天计算),按每户每日200元执行。
五、房屋拆迁工作经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为了加强房屋拆迁属地管理,充分调动所在区各级组织协助房屋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后,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及相关费用按属地原则均由各区负责。为确保农房拆迁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对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按项目安置补偿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给项目所在区下拨工作经费。
(一)工作经费的比例标准:为安置补偿总金额的8‰。
(二)工作经费的拨付办法:拆迁期限为三个月,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四个月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的75%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五个月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的50%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六个月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的25%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六个月以内没有完成搬迁的,不拨付工作经费。
六、其它相关问题
(一)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农民安置房的建设。
(二)农民安置房应当配套建设市政设施。
(三)农民安置房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经验收报送备案后才能交付使用。
(四)农民安置房小区外市政配套设施,按市区归属管理原则,市管道路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市政府承担,区管道路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区政府承担。
(五)农民安置房建设报批规费及涉及房屋拆迁的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六)被拆迁农房住宅已私自改为其它用途的,仍视为住宅给予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上公有非住宅,按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拆迁农民个人在宅基地外经批准建设的生产用房,按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七)未经批准建设的房屋不予补偿。
七、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另有拆迁及征地补偿标准的,从其规定。
八、湾里区、各开发区及各县另行制订补偿标准。
九、本通知自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几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