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老年人补贴新政策
每人每月分别可得30元、60元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提高到300元
该项制度将惠及全省近18万老年人
从2016年1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可以得到30元、60元补贴。这是山西省建立的第一个省级层面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与此同时,全省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也将由现行的200元提高到300元。11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项制度将惠及全省近18万老年人。
省民政厅介绍,近年来,山西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8%。而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分别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5%和1%,养老问题十分突出,目前仅有太原市、晋中市等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补贴制度。全省统一补贴制度的建立,对保障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补贴制度规定,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补贴制度对失能老年人进行了明确规范,指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或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赖他人长期照料的老年人。
为避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补贴制度明确,对既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人每月补贴60元;对已实施高龄补贴的县(市、区),补贴标准高于规定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此外,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并明确指出,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其补贴只可叠加,不能冲抵。
按照规定,今后山西省还将稳步推进,规范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
太原市: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的保健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补贴。
大同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的健康保健津贴。
朔州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补贴。
忻州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补贴。
吕梁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补贴;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阳泉市:90-9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800元;95-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1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3500元。
晋中市:率先在全省实现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全覆盖;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高龄补贴的同时,享受县级3600元的健康保健津贴。
长治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3600元补贴金。
临汾市:全市实行高龄津贴的县(市、区)达到11个。
晋城市: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800元尊老金;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2400元尊老金;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3600元尊老金。
运城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36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