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将确保实现4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8个贫困县摘帽。
2018年,江西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筹集财政性资金1600亿元,着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聚焦269个深度贫困村脱贫;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20个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健康“四道保障线”,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确保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全年开工造各类棚户区27.88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8.36万套,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退出后至2020年仍享受扶贫政策支持
我省明确,贫困户和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享受中央、省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扶持,确保稳定脱贫。对、2017年退出的贫困县给予奖励,鼓励脱贫摘帽。
对摘了贫困帽的要进行抽查评估
各级要组织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进行抽查和评估。县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抽查覆盖率不少于10%。设区市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村,抽查不少于20%。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抽取部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进行核查。在抽查和第三方评估中,以设区市、县为单位,抽查合格率高于90%,按实际合格率的比例认定退出贫困户、贫困村数量,作为我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实绩考核的依据。
我省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和标准执行,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贫困退出工作要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现象发生,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