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为全面完成中宣部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的任务,实现我市4个国贫县中的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建设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54个。
二、建设标准
1套体育设施器材(含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
三、建设资金
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每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器材补助1.18231万元计算,总资金补助655万元。
四、建设方式
场地建设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体育设施器材由各区县统一采购配置。
五、建设名单
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名单(554个)见附件1。
六、工作步骤
(一)2018年1?6月为配置安装阶段,各区县体育部门要督促和配合行政村按时保质完成场地建设和设施器材配置安装工作。
(二)7月为统计总结阶段,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对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台帐,并及时将《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卢鸿毅,联系电话:61665167,传真:61665163电子邮箱:979331830
@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区县承担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运行机制;村承担使用主体责任,安排1名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
(三)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器材配置由区县体育部门负责,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所采购器材必须符合要求:即一是应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执行最新标准;二是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三是鼓励投保产品质量险和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的险种。所采购器材的安装必须把握几个关键点:一是器材应配建在与其型号和数量相适应、日常管理有保障、器材使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场所、场地,并按照国家标准铺设缓冲层。二是供应商应在器材上设置使用说明标识牌,按照产品认证要求配置二维码等信息监管标识,对可能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造成零部件损坏的器材设置警示标志。三是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的器材,应按《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彩票资助标志。本批器材上必须标注“国家体育总局捐赠
2018年6月”。
(四)市体育局将对各区县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器材配置工作进行督察。对不遵守《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违规配置健身器材的区县体育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建立不良档案记录,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
2018年重庆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