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最新公租房申请条件(1)
办理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先在街道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此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层层审核和公示。
不过,因为受理部门涉及非南宁市的户籍,因此,申请时并非都是到户口所在地申请,而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2)
南宁公租房如何申请?需要具体什么样的条件?
1.南宁市城镇居民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在南宁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单身家庭除符合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三)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1年以上;
(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外来务工家庭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二)家庭成员之一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3年以上;
(三)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以上3类人群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其父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云南省最新公租房申请条件价格以及流程(3)
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具有主城八区户籍或者持有主城八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并在主城八区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八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人均财产不超过10万元。
当你具备申请公租房条件后,你便可以进入到公租房申请分配环节了。
第一步:领取申请书、格式表格
为了方便申请人就近领取《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项目户型确认表》、《安居卡申请表》,除了在主城八区范围内开设153个便民服务点,发放申请书以及格式表格外,申请人还可以登陆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www.kmzbj.gov.cn)下载申请书及资料,并逐项对照提交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第二步:申请受理
在完成资料准备后,申请人根据《项目户型确认表》上所填写项目,到对应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
选择泽惠园的申请人到泽惠园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子君村和云峰家园的申请人到子君村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天骄北麓的申请人到天骄北麓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幸福邻里的申请人到幸福邻里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高新邻里的申请人到高新邻里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若资料齐全,便民服务点会出具收件回执,次日该申请人资料会录入住房保障业务系统。
第三步:审核
自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系统次日开始,进入到公租房审核、公示期,整个工作流程为22个工作日。
其中,由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市民政部门下设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完成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经济状况等的审核。
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无效,申请人有15个工作日的复核时间重新提交新的证明材料。
这15个工作日的复核时间不计入22个工作日。
第四步:公示
在完成一系列审核工作后,会在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主城八区住建保障部门、主城八区街道办事处进行三级同步公式,这就是“三公示”环节。
此外,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同步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0871-65189278。
在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即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进行轮候登记,同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领取安居卡。
对于没有通过审核、公示环节,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的申请人,会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的《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业务受理告知单》。
第五步:摇号
在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会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项目户型和优先情况,分类建立摇号库,组织摇号,并将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确认摇号代表:申请人只需在填写《项目户型确认表》时,在是否参加摇号一栏勾选“是”,我们会先期从有意愿参与的申请人中抽取现场观众,由现场观众进行监督完成正式项目摇号。
正式项目摇号:在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会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项目户型和优先情况,分类建立摇号库,在摇号代表的现场见证下,组织摇号,并将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第六步:选房
摇号结束后,进入到选房阶段。
根据摇号结果,各项目运营单位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并对选房工作进行适时公布。
过程中,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保障人群取得联系。
这个环节到时候会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向媒体进行通报。
以上步骤合并在一起,就完成了昆明市公租房申请分配的流程图。
为了方便申请人了解新流程以及房源信息、便民服务点具体位置等,市住房保障局还特别制作了《昆明市公租房分配全攻略》的口袋书发放,以及精美的项目海报。
申请时间:从11月17日开始至12月16日终止申请时间从11月17日开始至12月16日终止,过程中申请人的申请交件时间有前有后,所以审核和公示也会按申请交件的时间逐一展开,而不是等所有这一轮申请都结束了才全部一起审核公示。
所以,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申请。
需要提请申请者注意的是,重复申请不会提高成功率,一旦被筛查出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22个工作日的正确计算方法是:即自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系统次日开始计算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
另外,22个工作日开始起算之后,如果申请人提交资料的虚假成分或无效时,将进入到15个工作日的复核阶段,这个时间是不计入22个工作日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