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资待遇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小编为读者们整理了有关海南省教师待遇的有关信息,欢迎阅读。这方面的相关信息还未公布,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支持计划》明确建立乡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省、市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支持计划》明确,实施海南省乡村教师“县来乡去”定向培养计划,自至2020年,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教师和约100名学前教育教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其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学校支教计划,鼓励各市县政府面向省内外聘请退休的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市县财政给予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