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蓝印户口薄》和天津大中专院校《学生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天津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四川省少数民族版居民身份证暂未开通)。
注:不能在天津办理异地身份证的人群: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在天津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持《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蓝印户口薄》办理;在天津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办理;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一)核对户籍信息:办证人带齐应提交的材料到受理窗口核实户籍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登记表》,由本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办。
(二)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
⒈人像照片采集:办证人可以现场拍照,或提前在具备资质的照相馆拍照并经过认证,需向工作人员提供《数码照片认证回执》。
⒉指纹采集: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三)缴纳工本费
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四)领取方式
1.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10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办理时限:
普通证件:15日
邮政速递证件: 10日
办理费用: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张。
其他换领: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