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临渭区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将有新标准。物业公司须按资质等级收费,多层住宅三级物业服务从原本0.49元/?/月变为不超0.5元/?/月据悉,该标准将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权利,也减少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收费多、服务少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三级资质物业公司不得按二级服务标准收费
近日,临渭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临渭区建设部门,结合临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印发该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据了解,该细则是首例通过法制办发文的第1号部门规范性文件,将从6月1日起在临渭区各个小区试行。
根据此次实施细则规定,为避免变相提价,物业服务的最高质量等级应与物业公司的资质相对应。临渭区物价局根据建设部门对物业公司出示的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结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收费备案手续。
“也就是说,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不得以二级服务为由按二级服务标准收费,最高只能收取三级服务费用。”5月27日,临渭区物价局副局长张水龙表示,物业公司想要提升服务收费的等级就必须先提高物业资质等级,此项规定是此次实施细则的最大亮点。据了解,目前物业公司资质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3种。
多层住宅三级物业服务不超过0.5元/??月
该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对于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但结合临渭区实际情况,针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高层住宅按照省定基准价为相应的登记最高限价,多层住宅三级物业服务从原本的0.49元/??月变为不超过0.5元/??月。其他等级依然按照省定基准价一级物业收费不超过0.45元/??月,二级物业服务不超过0.40元/??月,无物业等级服务不超过0.30元/??月,以上最高涨幅不超过40%,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涨幅不超过10%的规定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月收取的,确需预收的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之前多层住宅0.49元/??月,常常因零头引起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不必要纠纷。”张水龙表示,之前针对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情况,结算出的零头业主都会要求免除,而物业又因住户多、累积费用大不愿退让,一来二往双方容易心生隔阂。而此次将标准定为不超过0.5元/?的费用,能有效避免这一矛盾。
业主长期不入住需交纳70%物业费
“针对已经验收却因个人因素未入住,长期空置的房屋,尽管个人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但物业服务仍旧存在,业主需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服务费用。”张水龙表示,业主若因个人原因长期不入住,业主需报告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日期,之后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此外,业主(使用人)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也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使用人)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费用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也可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清运。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