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3、我局综合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查阅机密档案材料应经局领导审批,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应严格把关,查阅档案者不得翻阅与利用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以防泄密。
5、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我局综合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主要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我局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材料,需找局档案保管员统一查阅后再利用,并及时归卷。
2、外单位人员因公查阅本局档案,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地点,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提供利用。
3、保管的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确因特殊情况借出档案,必须经局领导审批把关,方可借出,但不得损毁档案原件,并限期归还。
4、查阅档案资料者,必须持合法证明,严格登记手续,填写查阅档案者姓名,单位、事由、档案名称,方可查阅,调阅人不得抽页损毁涂改档案,违者严肃处理。
5、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必须经过校对、签字、盖章方可有效,秘密档案资料要限期收回。
五、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工作的统计:就是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有关情况。
2、档案工作统计的内容:包括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登记,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构成、档案利用工作人员、档案机构、库房、设备设施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工作任务。
3、建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对我局保管的各类档案资料、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家底清楚”。
4、做好平时档案收进移出和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工作,为统计工作创造条件。完成档案主管机关交办的档案统计工作任务。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材料的鉴定:就是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规定,鉴别确定各类档案保存期限,可分为归档范围鉴定、档案价值鉴定、保存期限已满销毁前鉴定。
2、档案材料的销毁:就是把各类档案保管期期限已满,经过鉴定,确已失去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销毁。
3、销毁档案材料,应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人员由局领导班子、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专职档案员和兼职档案员组成,经过鉴定,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应编写出销毁档案情况的详细报告和销毁档案清册,报上级和档案业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档案。销毁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两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财务档案及时准确地归档,现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凡是我局在财务和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总账、明细账、辅助账、月报、年报表、附表及文字说明材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清册和其他会计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2、会计档案的整理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负责实施,并按照我局制定的会计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编目、归档。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后,在财务部门或经办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应编造移交清册,一式两份、档案室一份、移交单位一份。
4、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办理利用手续,经专职档案员和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共同把关方可利用,不得拆毁原卷(件)借出会计档案须经局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八、档案安全管护制度
一、档案安全管护工作,就是采用一定的技术施备、措施和科学的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止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八防”(即防盗、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完整安全。
三、加强库房基础设备建设,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四、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五、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按时测量温湿度,及时记录。每月清理一次档案柜,对档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或文件,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六、接收进室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库房,库房里严禁烟火。
九、档案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为充分调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列入年终评优内容,并给予通报表扬。
三、档案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给予扣分处理,凡受到扣分处理的,严肃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对丢失、损毁、擅自公开和销毁档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机关法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对伪造或擅自提供、出卖档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的移交就是依据档案法规的要求,将按规范要求归档整理的各类档案,向同级人民政府档案局综合档案馆,我局综合档案室定期移交的过程。
2、档案移交的质量要求:必须按规范要求归档整理好的案卷(册、件),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编目系统、装订整齐。连同目录索引(纸质目录、电子目录)移交清册,同步移交。
3、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按移交接收档案的要求,由局综合档案室负责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4、向局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移交,局专职档案员负责验收接收。
5、局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应做好现行档案文件材料的移交或交接工作,凡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交接的不得履新,并将严肃处理。
利辛县财政局有关人员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局领导班子工作职责
局长是我局档案安全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档案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档案安全负分管监管责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我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办法、方针政策、增强我局人员社会档案意识,实行依法治档。
2、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局机关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列入财政综合工作整体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为我局档案工作提供经费,物质保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进步和生活疾苦,鼓励支持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做好我局档案管理工作。
4、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和奖励范围,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完不成任务者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是我局档案安全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对档案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其职责是:
l、协助局领导班子,积极组织我局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依法治档。
2、抓好我局专职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每年应组织至少1次档案管理人员,集体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熟练档案业务技能,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以及管理措施,认真检查落实我局制定的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局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4、做好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好档案工作中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档案工作运行,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开展。
5、每年组织1或2次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促进后进,调动多方积极因素,争先创优开展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三、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专职档案员是本局档案安全管护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局档案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我局档案工作。
2、忠诚档案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档案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落实好对我局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比工作,学习专业理论,熟练档案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3、负责接收保管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统计台账、对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做好我局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无泄密、无事故,做好各类档案系统化排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配备“八防”设施。
5、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局领导决策、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完成上级档案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档案工作任务。
四、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兼职档案员是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安全管护的主要责任人,对股室内部档案安全管护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股室内档案工作。
2、忠诚档案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局办公室组织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和评比,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熟练档案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3、负责做好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立卷工作,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装订整齐,案卷质量符合规范化、标准化要求。
4、做好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向局综合档案室移交工作,各类业务档案,当年形成的,来年上半年归档完毕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当年的会计档案在本股保管一年后,在次年的上半年完成移交任务。
5、自觉接受局专职档案员的监督和指导,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档案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