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7-20 09:23:27文/高考志愿库

工伤保险是员工基本保障之一,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对于投保人来说,可为自己上道安全锁。万一患职工病,或者工作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那么,哪些利益是我们应得的呢?

1、工亡待遇

按照相关条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死亡,其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至于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要注意的是,工亡认定条件要满足“三工”: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其中工作原因最重要。

另外,工亡时间一定要记清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是工亡。超过48小时后,不算。这一点,真的十分坑爹......

2、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放,包括三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据1-10级伤残等级,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7~7个月的本人工资。若被鉴定为1-4级的,可享受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据生活自理程度,发放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是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报销医疗费用,助职工早日康复。

4、其他待遇

以上三项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员工发生事故,公司即使帮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1-6级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

工伤后,怎么处理?

若发生工伤,要想顺利拿到工伤补贴。要按照以下流程走: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1、认定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2、申请认定:单位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有特殊情况,人社局同意的话,可适当延长。若单位不申请,职工或者其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3、劳动力鉴定:如果伤情影响劳动力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鉴定后,据此计算赔付金额。若工亡,无需劳动力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直接赔付。

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投保了工伤保险人士一定能享受以上权益,那未投保人士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买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有没有交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可要求单位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肯,我们可以自己收集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障是每个职工应有权益,不管单位有没有交,我们都可以享受。区别是,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的话,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发生意外,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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