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威海工伤赔偿标准,威海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3-07-19 08:52:47文/高考志愿库

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威海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办理材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审核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3.用人单位收款收据。其中,领取工亡补助金的,还需提供《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

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还需提供《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

职业病医疗费用审核

1.《威海市职业病职工入院备案表》;

2.《工伤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3.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

4.定点医院收款收据。

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工伤认定通知书》。

3.《工伤职工保险服务项目核准表》

职业病住院伙食补助费审核;

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红色印章;

3.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审核

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社会保险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流程

1.办事对象持下列材料到相关经办机构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与核算相关待遇,相关负责人复核签字确认后,到待遇拨付相关窗口领取(伤残津贴或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全残职工或供养亲属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地点: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胶州路7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苑街14号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威海市文登市

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文登世纪大道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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