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郑州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怎么走?郑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请看下文。
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的路径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
3、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4、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