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市政单位共有37.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今年1至11月份,我市市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达1.03亿元,市政单位共有千余人领到工伤保险金。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工伤保险员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管有没有参保,相关治疗康复费用都不用自己花钱,已经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没有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如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报告,7日内向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科提交书面报告,并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或提出书面申请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