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将继续按照三年过渡到位的方案确定,2020年7月1日起,以9339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参考水平,
将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也就是说
2020上海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上限:28017元/月
缴费下限:4927元/月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20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8017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社保缴费比例 | 公司 | 个人 | 合计 |
养老保险 | 16% | 8% | 24% |
医疗保险 | 9.50% | 2.00% | 11.50% |
失业保险 | 0.50% | 0.50% | 1.00% |
工伤保险 | 0.16%-1.52% | / | 0.16% |
生育保险 | 1.00% | / | 1.00% |
合计 | 27.16% | 10.50% | 37.66% |
对于用多倍社保积分、居转户的用户请参考下表,进行调整。
社保的计算方式(此处计算不包括公积金):
个人缴纳社保金额计算:
个人缴纳社保总金额=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个人月工资*8%
医疗保险金=个人月工资*2%
失业保险金=个人月工资*0.5%
公司缴纳社保金额计算:
公司缴纳社保总金额=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个人月工资*20%
医疗保险金=个人月工资*9.5%
失业保险金=个人月工资*0.5%
工伤保险金=个人月工资*0.2%
生育保险金=个人月工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