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政策一直备受关注,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后,目前效果明显提升,达到了预期目的。在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之后,极可能会达到40%至45%左右的增长幅度。除此之外,各地区的附加津贴也有望在一到两年内实现。
在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共分为11类地区,主要依据各地区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确定不同的薪资水平。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也不不断加大,原有的工资区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在1993年,我国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区制度停止进行,随后各地区就开始自行建立各类津贴补贴,这一做法虽然调整了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薪资水平,但同时也带来了三方面问题。一是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差距拉大,高的太高,低的太低;二是由于各地区执行力度监管不一,致使一些地区发放津贴不规范,工资收入秩序混乱;三是各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占比较低。
2006年起我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相应规范制度,同时在规范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各地区附加津贴。在更早前的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