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建议个税起征点(严格说应该叫免征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再提升至24万元。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至3%~30%以下。
个人所得税调整最新消息
报道称,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多年没有调整,由于物价上升快,上述起征点显得偏低,同时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的达到45%。
据了解,自2006年1月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以来,十几年来层经历两次上调:2008年上调到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时至今日,距离上一次上调已有7年。
“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
他举例说:“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对一个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职工,在大城市基本上算是低收入者。”2017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南岭村党委书记张育彪认为,在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方面,建议从3500元提高到至少5000元以上。
去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认为,个人所得税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黄奇帆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
肖捷去年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山东个税起征点(扣税起征点)是3500元,具体的山东工资扣税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7年山东工资扣税标准
一、2017年山东工资扣税规定
2017年,山东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适用于山东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7年山东工资扣税计算
山东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山东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山东工资=应发山东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山东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山东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7年山东工资扣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7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山东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山东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山东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山东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