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2)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第一步: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第二步: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3.《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二、案例分析
【导读1】应税工资薪金
文中所说的应税工资薪金是指扣除了符合规定的三险一金、年金、捐赠等但未扣除3500元或4800元费用前的工资薪金。
【导读2】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请参见附件
(一)单位不负担个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案例
1.员工当月的应税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
阮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8000元,一次性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1)阮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0-3500)*10%-105=345元
(2)阮某年终奖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则24000*10%-105=2295元
因此,阮某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40(345+2295)元。
2.员工当月的应税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
张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2000元,年终奖12000元,无其它收入。
(1)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3500-2000=1500元。
(2)张某年终奖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00-1500)/12=875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则(12000-1500)*3%=315元
因此,张某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15元。
3.同一月份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取得一次性年终奖
管理人员李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36000元,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36000元,另取得本企业下属子公司发放的年终奖30000元,无其它收入。
(1)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5000元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6000/12=3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则36000*10%-105=3495元
(2)下属子公司发放的30000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于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年终奖的优惠计算方法只能使用一次,因此,子公司发放的年终奖应并入李某当月由于个人年终奖优惠并到李某当月应税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
假设下属子公司已代扣代缴年终奖个税2895(30000*10%-105)元
本公司已代扣代缴工资个税7120[(36000-3500)*25%-1005]元
李某应补交个人所得税
(36000+30000-3500)*35%-5505-7120-2895=6355元
(二)单位负担部分个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案例
1.单位负担一定金额税款
管理人员张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36000元,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36000元,公司为其负担奖金个税4000元。
张某年终奖部分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36000+4000)/12=3333.33,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则(36000+4000)*10%-105=3895元
2.公司承担10%的税款
管理人员张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36000元,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36000元,公司为其负担的个税为奖金的20%。
(1)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36000/12=3000,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奖金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36000-105×20%)÷(1-10%×20%)=36713.27
(3)新含税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36713.27/12=3059.44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因此,张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36713.27*10%-105=3566.33元
(三)单位负担全部个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案例
管理人员张某1月应税工资薪金36000元,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36000元,公司为其负担年终奖金的全部个税。
(1)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36000/12=3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
=(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6000-105)/(1-10%)=39883.33元
(3)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39883.33/12=3323.61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因此,张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个税为:
39883.33*10%-105=388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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