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经永州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近日,全市对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永州市区(含冷水滩、零陵、经开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1035元调整为1130元,九县及两管理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945元调整为1030元,平均增幅为9.1%;市区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10.4元调整为11.4元,九县及两管理区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9.8元调整为10.7元,平均增幅为9.4%。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