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的依据从何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笔者认为,一、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依据从何来?让人疑惑!
公务员工资、福利水平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尤其是纳税及组织)切身利益。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是有权利要求享用权利人,依照法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但国家政府部门从未进行公开此类关于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的结果和比较信息。
从1999年7月、2001年1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连续四次不动声色地给机关公务员们大幅度提高工资、补贴。据报导国家财政为此累计支出了4,066亿元!此种偷袭式的加薪对纳税人而言,他们会怎样看待公务员分享俸禄呢?!
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调整的依据从何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是否应履行上述按法律法规的职责,向国民(纳税人)公布公务员工资水平是如何将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的!?人大监督部门是否行使了自己的监督职权?!
如下信息能否证实公务员加薪的社会强烈的反响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1、社科院:中国和谐社会两大挑战 干群关系冲突最大
调查显示,各种社会人群都认为,目前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不平衡67.9%的人认为有冲突,报告特别对干群矛盾的日益显化感到担忧。
2、谁来校正贫富悬殊的天平
对我国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过大这种情况,有些学者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说“基尼系数不科学”,“超过0.4也不必担心” ———我国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过大是不可否认的,即使不看统计数字,也可以从观察社会现象中得出结论。基尼系数是一个世界公认的科学数据,基尼系数超过0.4,是因为洛伦兹曲线的曲率足够大,说明低收入家庭比例过大,经济上的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必然增多。
全国人大代表陈雪英说:“企业组织是国家的主要财税来源,事业组织职工和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由纳税人所供养。企业职工在职时不仅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还要承担严格的职业竞争风险,而退休之后仅能享受很少的经济收入,不能不令人心寒!———应根据我国国情,实行退休制度的改革,缩小不同“出身”人员的待遇上的过大差距,从战略上提议人才流向的合理化及社会的和谐。”
公务人员加薪的刚性与居民增收的弹性,来自于不同的埋单路径。公务人员加薪其实就是全体纳税人支出,而企业职工、农民工增收,则需要实实在在的政府财政投入及政策保障,因此,人们担心扩大居民收入的美好愿景,被偷换成公务人员独享加薪,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真的如此,则不但无助于居民增收,反而会因公务员加薪的成本转移,带来税费难减、民间投资和消费市场萎缩,更有可能反过来影响增进国民福祉与刺激内需为主体的公共性意图的实现,从而形成市场效率和社会公平性的双重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否应该完善“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这段文字的科学表述呢?要么确切其调整的系数或参数。否则,此条款法律的定义太含糊其辞,漏洞太大。
三、期待国家相关部门能诠释公务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丰厚的福利待遇,与非公务员收入(3至5倍的)差距及福利差距,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李约瑟之谜”中国科技水平在古代一直领先世界,但近代技术革命为何没有发生在中国?有研究者给出的答案是:中国的知识精英都被吸引到钻研“八股文”,参加科举考试之中了,因此,中国的科技进步就牺牲掉了。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