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7-24 11:32:56文/高考志愿库

浙江省内解除二手车限迁政策,

外省市转如仍需满足国5排放标准

☑ 杭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且有杭州上牌指标

☑ 宁波: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温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嘉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金华: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丽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湖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衢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台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绍兴: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

☑ 舟山: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需买方写保证

浙江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即从这天开始国五停止上牌,但20119年7月1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省外迁入的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上述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业务。也就是有还有两个月的过渡期。

注: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M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车辆。

N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

浙江二手车过户迁入标准及限迁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