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在原人才政策“黄金30条”的基础上,对标国内发达地区和省内各市先进做法,从六个方面提出了40条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人才兴德”行动的重大部署,并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十二个重点领域攻坚任务之一。为此,我市在认真总结梳理现有人才政策、广泛深入征求各方意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人才政策“黄金30条”升级版,着力构建全类别、全方位、全周期的高效制度体系。
相比原“黄金30条”政策,升级版政策新增的有20条,完善提升的有17条,继续执行的有3条。新增政策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大学生政策,如新增了“预引进”在校大学生、实施“人才回引计划”、鼓励来德州实习等;二是平台载体政策,如建设“人才飞地”、建设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等;三是市场化政策措施,如探索建立人才评价积分体系、推行引才工作“包干制”“揭榜制”等;四是服务保障政策,如发放安家补贴、评选“德州杰出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