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人才补助政策,鸡西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更新时间:2023-07-07 11:15:02文/高考志愿库

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我市转型发展兴市富民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现就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具有鸡西特色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政策

1.做好上级改革政策的承接落实。围绕落实省《实施意见》精神和任务分工方案,我市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鸡办发〔2016〕27号)及任务分解表,提出学透政策精神、承接改革任务、强化分析研判、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组织领导等五项要求,明确了工作项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切实增强主动对接意识,围绕省直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政策,制定细化落实的具体办法,紧跟进度、强力推进,按时反馈进展情况。各配合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配合意识,既要落实好省直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也要配合好牵头部门工作,做到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共担责任。省任务分工方案中未要求由市、县承接的任务,相关单位也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2.认真兑现上级要求的人才激励政策。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兑现省《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实施意见》中要求市县落实的各项政策,对于要求市县落实的人才补贴、资助、奖励等政策,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支持办法,保障资金到位,抓好部署推进,做到快落实、见实效;对于要求市县落实支持建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创业园等项目,要早谋划、早调研,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到紧盯目标不放松,狠抓落实不懈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3.用好用足上级支持政策红利。要抢抓上级扶持奖励政策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对于各类省级人才评优奖励政策,要加强对该领域人才的培养支持,积极对上争取,加大推报力度,争取更多本地优秀人才享受奖励政策;对于各类省级资金补贴支持政策,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争取补贴支持,为本地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发展奠定优势。

二、创新本地人才培养机制

4.大力培养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加大重点产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做强“四大主导产业”、打造“一都五基地”对各类重点产业人才的需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设立满足重点产业需要的紧缺专业,有针对性的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相关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依托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通过导师带徒、在职培训等形式,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重点产业项目领域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修深造、学术交流。加强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能力强、业务精,服务转型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六大公共培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创新培训模式,加强校校、校企合作,实现培养与需求的无缝对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落实中高职衔接,支持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合作设立“厂中校”或“校中厂”,共建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加强黑龙江石墨产业技能人才鸡西“校政企”联合体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强化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等服务,为石墨企业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从全市高级技师队伍中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以工作室为载体的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开展关键工艺攻关和技能研习,推动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实践经验和技能革新成果实现传承和推广。到2020年,全市建设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6.加大党政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市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定期举办中青年干部和各类专题培训班,每5年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使每名干部培训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市直各党委(党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举办各类培训,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实行常态化挂职,积极推荐45岁以下县处级正职和40岁以下副处级干部,纳入中央及省挂职锻炼计划,选派到中省直机关(单位)挂职学习,进一步增长才干。35岁以下副处级后备干部、30岁以下副科级后备干部,定期组织到信访一线、产业项目、经济园区、两新组织工委挂职,其中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挂职乡村、街道第一书记、副书记、行政副职。认真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分级分类抓好日常培训工作,每年公务员轮训数量要达到全市公务员总数的20%以上。

7.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有继续发展意向的劳动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农业”等重大农业技术为主要内容,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结合脱贫攻坚,着力培养一批贫困村实用人才、“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带头人、创业典型带头人、村级农民技术员。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

8.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计划”,构建专业培训和普及培训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专业培训。合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形成覆盖市、县、乡(街道)三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体系。推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证上岗机制,兑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待遇,推动更多从事社会工作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机关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家人才库”。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发达地区学习,邀请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名师赴我市授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化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股权融资及新三板挂牌操作等知识的培训,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0.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充分发挥我市各类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开设电子商务学科,培养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应用人才。鼓励院校与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合作,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鼓励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我市电商人才培养,不断满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到2020年,创建5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培训各类电商从业人员5万人次,培养或引进硕士以上电子商务专业人才20人以上。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

11.做好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原则,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专利)入股、合作经营、利润分成、聘请顾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才力度。柔性引才的方式、期限、服务内容、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商,并以合同方式予以明确。引导企业探索“智联网”、“互联网+人才”等新型柔性引才模式,增强柔性引才、借助“外脑”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加大对柔性引进人才和引才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引才引智激励政策兑现落实。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参评重大奖项、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12.鼓励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分别按照不低于3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补贴支持。全市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博士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落实补助政策,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补贴支持。对考录到党政机关的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的,可直接列为副处级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在职数限额内落实副科级、正科级职务。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13.创新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方式。根据省出台编制备案政策,对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上述事业单位因发展需要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编制结构、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将岗位设置与全员聘用捆绑进行,逐步落实全员聘用制。

14.改进市级拔尖人才评选管理。注重工作实绩,面向全市除党政人才以外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平择优评选市级拔尖人才。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向基层一线,向涉及全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石墨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市级拔尖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管理期内,每月享受300元科技津贴。注重发挥拔尖人才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支撑和推动我市转型发展。支持鼓励拔尖人才建立工作室,通过开展科技攻关、导师带徒、学术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服务转型发展。

15.完善专业技术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评选管理。市级学科(专业)领军人才梯队,每个梯队设带头人1名,后备带头人2名,第三梯队人员5-6名,每三年调整一次。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评选,要注重科学划分专业技术人才层次,细化分类评价标准,针对岗位需求合理设定人才评价指标。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逐步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管理期内,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每月享受300元科技津贴(拔尖人才科技津贴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科技津贴不重复享受)。

16.组织人才服务发展。根据基层单位呈报的实际需求,选派市直相关领域专家、优秀人才进行对口支持,帮助基层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结对帮带”活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人才更好地服务基层搭建平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组织联络优势,组织本领域优秀人才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为建设者献爱心”、“优化发展环境,青年勇当先锋”和“三巧妇女就业创业”等活动。

五、强化有效管用的人才激励保障措施

17.奖励有贡献的企业。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企业通过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并为地方财政做出突出贡献的,依产业项目投资领域和投资额度,按实际投资额度1%,最高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特殊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特殊扶持。具体奖励依据、标准按照《关于扶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的意见》(鸡政发〔2016〕7号)执行。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专利项目、工艺创新并投资转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8.为创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切实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在我市创业融资领域的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提供不高于10万元的贷款支持,贴息利率为基准率上浮3个百分点之内,贷款期限3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不高于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2年。

19.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将人才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人才资金项目化管理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20.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事业或重点项目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的支持力度,为从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师,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生产诀窍的工程技术人员等优秀人才提供193套周转性住房。建立健全周转房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使用和管理,推动周转房使用管理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21.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体检和“一免三优先”就医服务。每两年为在我市工作的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完成人和参与人,市级拔尖人才、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重点产业领域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获得其他高于上述评价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每两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服务。为上述高层次人才发放医疗保健证,在我市三级甲等医院就医,享受“一免三优先”(免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服务。

22.确保引进专家人才子女享受优质教育。我市引进的各类专家、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充分尊重专家人才意见,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享受户籍地学生同等待遇。继续就读高中的,按照其中考成绩和志愿,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高中转入的,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到有学额、相对较好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2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总体谋划。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各级人才工作机构力量。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开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热线,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24.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将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县(市)区委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将考评范围扩大到市直各有关党委(党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25.建立人才政策落实督查与反馈制度。紧紧围绕全市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开展督查与反馈工作,狠抓推进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开展人才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拖延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26.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建立鸡西市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人才政策、典型经验、招聘等信息。及时总结优秀人才(团队)的典型事迹和基层单位人才工作的典型经验,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鸡委〔2004〕8号)、《鸡西市关于提高优秀企业家和有突出贡献人才待遇的暂行规定》(鸡委〔2005〕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