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沈阳市印发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办法》,资助分为顶尖人才重大项目资助和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两类,其中,对顶尖人才重大项目资助总额最高达1亿元,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可获3000万元资助。
沈阳市明确提出
顶尖人才重大项目是由沈阳市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在沈阳开展的重大项目,资助仅限以顶尖人才领办、创办、合资兴办或技术入股的企业为依托进行申报,项目的创新创业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产业发展、产生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顶尖人才及其带领的人才团队,具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资助标准为
在场地投入、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方面,按照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已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资助;在人才激励方面,按照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已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在场地投入、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方面,未来2年内,按照企业使用自筹资金计划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亿元。
高层次人才团队获得资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团队需由三名以上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衔,在沈阳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人才团队。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从事高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或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从事高端服务业,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方向与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契合。资助标准分为A(国际领先)、B(国内领先)、C(省级领先)、D(市级领先)四类,分别给予A类1500至3000万元、B类500至1000万元、C类200至300万元、D类50至100万元项目资助。
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
租房补贴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1.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首次来沈就业创业且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及技师以上(含技师)技能人才(<35周岁),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硕士毕业生850元/月,学士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500元/月。
2.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和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周岁),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25周岁),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
二、申报资料
1.《在沈就业创业人员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提供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新落户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个人各单位申请→单位受理审核→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人选公示→签订资助协议→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订→按季度发放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申报常年受理,每年7、12月集中审批。
五、相应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市人才大大厦1407办公室,电话:024-2253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