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人才补助政策,嘉峪关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更新时间:2023-07-11 13:17:18文/高考志愿库

为吸引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我市出台“零门槛”落户等多项政策。

这些惠民新政包括:

从4月1日起推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费制度。

取消异地受理身份证必须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群众本人只需提供其户口本或凭旧身份证、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号码,即可异地受理身份证。

推出了省内迁移户口不再签发准迁证,各户籍派出所窗口实行省内户口“一站式”办理,群众只需提供合适的迁移手续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即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确保群众只跑一趟。

推行“零门槛”落户,凡有意愿在嘉峪关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及专业技能人才,只需提供其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就可以落户嘉峪关市派出所集体户。

实行市内迁移户口“同意办”便民政策,市内迁移时,只需迁入地户主同意,签署户主同意落户声明书,另一方就可以挂靠落户到户主名下。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资格条件1.本次引进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岗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等条件限制;急需紧缺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表。2.对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经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采取调整岗位指标方式或不占用此次引进计划名额。3.引进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4.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毕业院校需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6.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简表》要求的其他条件。(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扶持激励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根据引进人才不同层次提供相应免租住房,选择自行租房的,按照本地当年平均租金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在嘉购买住房的,给予相应安家补贴。(二)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我市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结构比例的限制。(三)当年引进时已婚的人才,配偶有工作单位的,根据个人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对口对应”原则协助安排进入相同或相近性质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无工作的,由市人社局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程序审批后,可享受贷款扶持等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四)引进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五)享受科研及项目扶持及其他引进人才优惠政策。